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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于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系,在长春工业大学攻读同专业硕士学位期间,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。2019年进入律师行业工作至今,曾在广州执业,执业期间处理大量民商事案件,主要以民间借贷纠纷、劳动争议纠纷以及金融融资合同、赠与合同、服务合同、买卖合同等各类合同纠纷,处理诉讼及非诉各类案件年百余件,服务对象主要为个人、商事主体、有限公司等。
曾在侯某某、黎某某民间借贷一案中,原告黎某诉请被告侯某立即向原告偿还所借欠款余额十万余元,作为被告借款人侯某的代理人,经对案件的研判及证据组织并参加庭审后,最终经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黎某甲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曾代理金某装公司向珠海某知名公司主张酒店宴会厅工程款,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,最终一、二审两级法院认定保护金某装公司工程款百余万元并取得回款。
曾作为陈某甲的代理人,因陈某甲前夫丈夫陈某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与盘某存在不正当来往并长期向盘某转账,在律师介入案件调取微信、支付宝等流水并对证据整理组织开庭提交法庭后,最终保护其20余万元款项。